防设施操作员是什么
消防设施操作员证是准入类证书,鉴定考试由消防行业技能鉴定机构实施,要想进入消防设施操作员行列,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消控证)就是入场券,证书被国家认可。全国通用,而且不需要年审年检!
最新定义:“消防设施操作员”主要从事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监控方向)和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事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维保方向)等工作。职业定义:“从事建(构)筑物消防设施运行、操作和维修、保养、检测等工作的人员”。
分为五个等级,即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初级(五级):监控、操作不具备联动控制功能的区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其他消防设施的人员
中级(四级)监控:监控、操作设有联动控制设备的消防控制室的人员(监控值机);
中级(四级)检测维保:从事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的人员(消防技术服务机构)。
目前全国鉴定的消防设施操作员的方向包括监控操作和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报考的等级是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考试一共考两门,分别是理论和技能操作。
(1)消防设施监控操作方向:设施巡检、报警信息处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操作及保养、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操作及保养、防烟排烟系统操作及保养、气体灭火系统操作及保养、其他消防设施操作及保养。
(2)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方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其他消防设施的操作、维修保养及检测。
消防法要求: 相关岗位必须持证上岗!
相关国家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8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订)第二十一条: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人社部颁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当中,消防设施操作员被定为准入类证书,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及应急管理部联合颁发(除此之外任何机构颁发的此类证书都不是正规的)。
报考所需学历?
高中(或同等学力)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毕业证丢失的,应提供学信网查询信息或原就读学校开具的学籍、毕业的证明材料。例如:中级工作年龄计算为高中毕业后满6年或年满24周岁即可。
考试内容级考试方式?
考试分为理论知识、技能考核,技师和高级技师还需要进行综合评审。1、理论知识考试采取机考模式(初级理论及实操均采用机考模式);2、实操技能考核采取现场操作(自2023年2月份开始中级实操带“★”的关键技能“必考点”采用机考模式也可选择现场设备操作考核,“抽考点”采取现场考官提问并操作);3、综合评审采取审阅申报材料、答辩等方式。
理论知识、技能考核、综合评审均采取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含)以上者合格。职业标准中标注“★”的为涉及安全生产或操作的关键技能,如考生在技能考核中违反操作规程或未达到该技能要求的,则技能考核成绩为不合格。
理论考试:时间90分钟;共计200道题,满分100分,60分及格;单项选择题100题,每题0.5分,计50分;判断题60题,每题0.5分,计30分;多项选择题40题,每题0.5分,计20分。
理论考试内容:官方教才《基础知识》+相应等级的教材(《初级》、《中级》、《高级》);
是否可以补考?
初次考核不通过是否可以补考,补考时原成绩如何认定?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规程》的规定,全国统考职业的单科合格成绩保留一年,在成绩保留期内,考生可参加1次补考。
证书查询:
消防设施操作员考试通过的学员,证书信息可通过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平台进行查看啦,查询地址:Http://zscx.osta.org.cn
报名网址:消防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网 https://xfhyjd.119.gov.cn/#/index/
报名流程:

证书样本:



申报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五级/初级工的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申报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四级/中级工的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的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申报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三级/高级工的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的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训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的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