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继续执行
《关于做好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及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通知
鲁人社字〔2025〕4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厅各处室、直属单位:
按照《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过对《关于做好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及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鲁人社规〔2019〕12号)等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决定继续执行。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1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25年1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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